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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和心诺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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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医疗器械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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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心诺泰®麝香壮骨膏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24-03-28 14:14:17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10贴装;300贴装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3021622

产品标签:镇痛,消炎
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 市场保护 有培训
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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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时告知来自东方医药网
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贴剂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 10贴装;300贴装
卫生许可证
成份 八角茴香、山柰、生川乌、生草乌、麻黄、白芷、苍术、当归、干姜、人工麝香、薄荷脑、水杨酸 甲酯、硫酸软骨素钠、冰片、盐酸苯海拉明、樟脑。
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香。
功能主治 镇痛,消炎。用于风湿痛,关节痛,腰痛,神经痛,肌肉酸痛,扭伤,挫伤。
不良反应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、刺痛、皮疹(如红斑、丘疹、水疱)等,偶见皮肤红痒。极个别有全身不适。
注意事项 1.本品为外用药。 2.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,使用后即洗手。 3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4.有皮肤病者慎用。 5.糖尿病严重者慎用,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。 6.运动员慎用,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7.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、硫酸软骨素。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8.经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9.本品含生川乌、生草乌,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。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,如用药超过7天,应向医师咨询。 10.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、刺痛、皮疹或皮肤红痒时,应立即取下,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,应立即停用,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 11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12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3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4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5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6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禁忌 1.孕妇禁用。 2.婴幼儿禁用。3.皮肤破溃、皮损或感染处禁用。开放性伤口忌用。4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(包括辅料)过敏者禁用。5.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。
贮藏 密闭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保质期 24个月
生产企业 哈尔滨力强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经销企业
备注 OTC甲类产品,关节肌肉痛,痛了就贴